想在东莞做装配式项目认证,需要系统了解以下四个方面: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依据、政策解读、申请流程、预评价文件。鉴于篇幅原因,本周我们只介绍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依据与政策解读,至于申请流程和预评价文件可参考我们下周一21:00推出的文章——《东莞市装配式项目认证指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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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依据
遵循以下四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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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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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东建节能〔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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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20〕4号)》
4
《关于补充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及调整装配率计算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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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
1. 东建节能〔2018〕15号文件重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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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装配式部品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装配式模板+成型钢筋,其中竖向构件采用装配式模板+成型钢筋折算系数取0.7;水平构件采用装配式模板+成型钢筋折算系数取0.9;单独采用装配式模板或成型钢筋的折算系数取0.1(折算系数仅限于东莞市装配式计算细则三)。
2
明确非砌筑墙体类型包括:预制构件、现浇混凝土墙、钢管束混凝土墙、幕墙、轻质隔墙条板、加气混凝土板、发泡陶瓷墙板、轻钢龙骨板材隔墙等,不包含砖、砌块等。在东建节能〔2021〕4号中提到工业类、教育类、卫生类项目宿舍楼规划高度在50米及以下的,外围护墙可以采用高精度砌块砌筑。
3
围护墙、内隔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定义。
4
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定义。
2. 东建节能〔2020〕3号文件重点概述
1
东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展预评价的程序:
①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之后,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之前申报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
③建设单位应将专家评审意见、预评价认定意见、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文件等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至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审查合格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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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配式项目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关于应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15号),项目可选择以上评价技术文件之一确认装配式技术方案。根据以上国标、省标、市标分别依据装配式计算细则一、二、三进行装配率计算。
3
建设单位提交预评价资料应包括: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文件、专项方案和计算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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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评价宜以单体建筑为基本对象。装配式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主楼标准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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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结论认为采用预制构件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建筑,可不采用预制构件。采用装配式模板施工工艺即可得装配率计算评分表主体结构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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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的尺寸复杂、受力复杂等宜现场绑扎钢筋的不规则部位不得采用成型钢筋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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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至少采用所有实施装配式建筑单体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等值面积的水平预制构件。
3. 东建节能〔2020〕4号文件重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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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
②2021年1月1日起,土地招拍挂公开出让成交和城市更新的地块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财政投资民用建筑项目超过5000平方米的,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可以看出:相比于2021年1月1日前东莞市政府对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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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分新建建筑也作出了补充不作装配式建筑评价要求:
④其它交通、市政、园林建筑、文物、宗教、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等特殊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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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建造技术特殊、造型复杂、多功能混合的单栋建筑,确因技术条件受限,无法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评价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在项目方案设计之后申请经专家技术论证后,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要求。
4. 东建节能〔2021〕4号文件重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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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莞节能〔2020〕4号文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范围进一步补充说明:
②2021年1月1日起,新出让地块项目、城市更新、旧地块重启建设等新建非财政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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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业类、居住类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调整:
②工业类项目采用“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三”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的,厂房、仓库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项目应采用的水平预制构件面积数量的计算基数。③工业类、居住类项目内配建的教育用途建筑按《实施范围通知》中教育类项目的要求执行。教育用途建筑指幼儿园、职工学校、教学(培训)中心(楼)等以教育、培训为主要用途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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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装配率计算项的调整与补充说明:
④厨房、卫生间、干式工法施工、全装修要求按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条文说明执行。
--< 未完待续 >--
文章来源:cps建造研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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